股市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7月20日,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锦龙股份,000712)发布公告称之为,2020年7月17日,深圳证监局向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石文燕开具了《确认为不必要人选事前告诉书》。 《确认为不必要人选事前告诉书》主要内容为:经查,深圳证监局找到中山证券不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并未遵守公司规定程序,擅自改变公司用章及合约管理审核流程;印章管理混乱,不存在公司印章用于审核许可和流程不明晰、并未严格执行双人交给拒绝、未完成审核流程即予用印等情形。
石文燕作为中山证券董秘及时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的管委会委员,是必要负责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深圳证监局白鱼对石文燕做出确认为不必要人选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
回应,石文燕有陈述、辩护的权利。其明确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审核正式成立的,深圳证监局将不予接纳。如其退出陈述、辩护的权利,深圳证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证据做出月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
石文燕须要在接到《确认为不必要人选事前告诉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告诉书回执》(标明对上述权利的意见)恢复深圳证监局,逾期则视作退出上述权利。 锦龙股份官网表明,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公司,公司注册地在广东省东莞市。2000年公司自负盈亏为民营有限公司的上市公司,现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扩展有限公司(持有人公司27.90%股份)。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证券公司业务,公司持有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0.96%股权,持有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股份,入股华联期货有限公司3%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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